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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转型振兴的实施意见


  8.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股权托管交易、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构建多种形式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5‰给予补助。

  四、深化企业改革

  9.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战略性重组。积极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减持竞争性行业的国有股份,鼓励与不同国有产权层级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企业股权置换,实现大企业(集团)的产权多元化。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以贴息或参股的形式积极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国有资本有序进退机制。

  10.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各区(市)政府要把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支持骨干企业上市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大力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强对重点企业上市的政策支持与分类指导。对在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把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企业上市个数,作为对各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11.推进企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所有破产企业处置及职工权益补偿,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框架内进行,规范企业改制。下大气力抓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鼓励国内外优势大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整合市内企业。鼓励效益好的企业积极引进战略投资伙伴,特别要在水泥、机床、医药等方面取得突破。

  12.推进市属工业企业属地化管理。市属工业企业逐步下放至所在行政区,实行属地化管理。人、财、物(土地、厂房、设备等)全部移交,并下放管理权限;未处置土地收益适当留给所在行政区政府,用于统筹解决企业遗留问题。

  五、加强园区建设

  13.提高园区管理水平。突出各园区专业化分工、特色产业的功能定位,弱化园区的社会管理职能。引进高端园区管理人才,试行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专任制。坚持规划先行,聘请国内外高层次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园区规划并严格执行。强化项目审查,不符合产业分工和规划要求的一律不得入园。强化退出机制,对技术水平、土地容积率、投资强度、税收贡献达不到规划要求的已入园项目要强制退出。强化整合力度,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园内困难企业。强化载体建设,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对所有通过规划评审的园区,其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给予贴息扶持。重点推进枣庄高新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滕州经济开发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国家级城市转型产业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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