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张晓明(安监局副局长)
副组长:林卫强(安监处副处长)
成 员:王美萍、张强康、花梅、计水国、胡维军、林金勇、邱继刚、邬奕琼、吴青、顾建民
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督查检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维军兼任,办公室主要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总结材料等有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街道、镇、开发(保税)区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督查检查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
2、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督查作用。各督查组要认真督查检查,严格执法。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未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检测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督查检查组必须填发相应的法律文书。对故意采取暂时停产等行为逃避检查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对拒绝督查检查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3、本次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督查检查工作量大、要求高,各督查检查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配合,确保督查检查不漏一户。
4、督查结束后,各督查检查小组联络员把督查检查情况的有关材料作好汇总整理,并将督查检查情况小结于2011年8月5日之前报区督查检查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胡维军,邬奕琼:联系电话:68540760,28282687)
附:1、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督查检查分组安排表
2、浦东新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健康)监督检查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浦东新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工作
督查检查安排
组 长:张晓明
副组长:林卫强
| 组别
| 安监处人员
| 安监大队人员
| 督查检查
时间
| 督查检查区域
|
第一组
| 张强康
| ★王鹏飞杨德胜
| 7月5日、7日、12日、14日、19日、21日
| 唐镇7家,合庆7家
高桥4家,高行3家
曹路1家,金桥1家
张江1家,综保2家,金杨1家(共27家)
|
第二组
| 胡维军
| ★高 军王 润
| 7月5日、7日、12日、14日、19日、21日
| 航头14家
书院9家
周浦2家
北蔡1家(共26家)
|
第三组
| 林金勇
| ★朱 军潘 杰
| 7月5日、7日、12日、14日、19日、21日
| 六灶15家
惠南6家
康桥4家(共25家)
|
第四组
| 花 梅
| ★朱代忠夏恩勇
| 7月5日、7日、12日、14日、19日、21日
| 三林19家
川沙7家(共26家)
|
第五组
| 邱继刚
| ★张卫国张富华
| 7月5日、7日、12日、14日、19日、21日
| 大团17家
万祥8家(共25家)
|
第六组
| 王美萍邬奕琼
| ★褚平安沈子文
| 7月5日、7日、12日、14日、19日、21日
| 祝桥14家,宣桥10家,老港1家,南汇工业园区1家(共26家)
|
第七组
| 计水国
吴 青
| ★金继良张 强
| 7月5日、7日、12日、14日、19日、21日
| 新场21家
泥城4家(共25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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