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应符合《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0〕245号),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的规定,并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所申报制(修)订的标准应属于申报单位业务范围,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研究与应用处于我省先进水平。
2.能组织起经验丰富、专业配套、分工明确的编制组,落实其他主编和参编单位,主编单位一般不超过2家。
3.有较强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保证编制组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4.编制组负责人须由主编单位的在岗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能统揽全局、把握政策,在申报标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
5.编制组主要成员需具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掌握本专业领域创新发展的前沿方向,在申报标准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熟悉标准编制程序,了解标准化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原理,掌握标准编制格式要求,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6.有落实编制经费的能力。
二、申报标准编制要求
申报标准应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原则,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应有利于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做到先进适用、安全可靠、成熟稳定、经济合理,对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
2.标准应通过重名查询,并提供查新报告(不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抵触及相重复)。
3.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
4.提交标准编制大纲或草案。
5.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6.工作计划应完整列出编制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等阶段的时间进度。
7.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并需要在省内做出统一规定的申报项目,优先立项。
三、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
详尽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申报书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概述,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
说明申报项目是否分别符合《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第九条,以及本指南“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和“二、申报标准编制要求”的情况说明(篇幅控制在4页内,该说明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标准制(修)订的目的和意义(必要性)
1.标准提出的背景(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技术、经济政策)
2.标准中是否有助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工程安全、人体健康,促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其它公共利益。
3.标准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标准制(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2.标准编制大纲或编制草案。
3.标准编制需要引用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需要引用的国际标准。
(四)标准制(修)订的方案
1.标准主(参)编单位、主(参)编人员情况介绍: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从事专业、所在单位和项目分工。
2.现有工作基础:说明项目的技术来源,知识产权归属情况,本项目已开展的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合作单位及其分工情况。项目实施在技术、设备、人才、资金等方面具备的条件和优势,项目实现预期目标的基础条件。
3.需解决的重点问题。
4.标准编制的工作方案,包括时间和资金计划,以及需要开展的主要工作。
(五)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1.原理介绍。
2.查新情况,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
3.相关的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查询情况。
4.工程应用情况说明。
5.与本地区气候、地理的关系。
四、需要的附件材料如下:
1、主(参)编申报单位机构代码证、资质证;
2、主(参)编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明文件;
3、主(参)编申报单位有关授牌和获奖证明;
4、主(参)编申报单位合作协议(加盖公章);
5、主(参)编申报单位经费落实及配套承诺函(加盖公章);
6、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对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专家技术论证鉴定(评估)证书、专家意见或专家论证会议纪要、试验报告、专家签字名单;(重要)
7、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专利证书;
8、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查新报告(含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9、标准中的关键技术及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2~3项工程应用证明。
五、材料要求:《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其它附件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七份,并提供全套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含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张。所有材料要求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申报资料不齐备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5: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工程建设省级工法项目申报书
申报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起 止 年 限
申 报 时 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 制
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选题申报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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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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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法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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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房屋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工业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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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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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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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盖章)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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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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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人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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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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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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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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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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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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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法中的关键技术简介:(3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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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法是否涉及有关专利(专利名称及专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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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法关键技术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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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法的基本内容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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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明工法特点、适用范围、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6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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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省级工法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应符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11〕258号)、《湖南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试行)》(湘建科〔2009〕330号)的规定,并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工法选题内容不应与已公布的省级工法重复。
2. 原有经批准的省级工法,已超过6年有效期的,需重新申报,原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享有优先申报权。
二、填表说明
1.“申报单位”栏:应为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主要完成人员不得超过5人。
2.“工法名称”栏:为申报工法题目。
3.“类别”栏:请在“房屋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工业安装工程”三大类前“□”内划“√”。
4.“专业分类”栏:
房屋建筑工程类别包括:①地基基础②主体结构③钢结构④装饰与屋面⑤水电与智能⑥其他;
土木工程类包括:①公路②铁路③隧道④桥梁⑤堤坝与电站⑥矿山⑦其他
工业安装工程类别包括:①工业设备②工业管道③电器装置与自动化④其他;
如果没有对应专业,请填写“其他”,并注明自认可的专业分类。
5.“关键词”栏:主要填写“类别”、“专业”、“技术”……。
6.“主要完成单位”栏:最多填2家,需用盖法人单位公章。
7.“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栏:指主要完成单位的地址,联系人为企业负责工法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通讯方式,电子邮箱要填写准确。
8.“主要完成人”栏:最多可填写5人。
9.“工法关键技术简介”栏:主要是填写工法关键技术的核心内容,主要介绍其技术特点和工艺原理,字数在300字以内。
10.“工法是否涉及有关专利”栏:有专利填写专利名称及专利号,没有专利不要填写。
11.“工法关键技术获奖情况栏”:按实际获奖情况填写获奖名称和等级。
12.“工法的基本内容简述”栏:填写工法文本的简要内容。
三、申报附件
1.申报工法选题关键技术《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2.提供主要申报单位企业资质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并打印《申报书》,并提交《科技查新报告》,与其它附件材料扫描件简装成册,一式三份,并将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扫描件)刻录光盘一张。所有材料要求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申报资料不齐备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6: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省级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创建计划项目申报书
申报中心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
联 系 电 话
起 止 年 限
申 报 时 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制
二〇一二年五月 制
七、一、企业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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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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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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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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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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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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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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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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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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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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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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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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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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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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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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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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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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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资产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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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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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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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值与结算收入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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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利润总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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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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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总人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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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人员总数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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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级
| 高级
| 中级
| 初级
| 博士后
| 博士
| 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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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代表作工程项目业绩(限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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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本省或全国行业中的发展水平(限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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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本省或全国行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限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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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情况(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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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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