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按照污染源“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各镇乡政府、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挂牌督办,健全长效机制。
继续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重金属污染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的案件一律挂牌督办,明确解决目标、解决时限、责任单位和督办部门。所有挂牌督办案件均要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查处曝光到位、企业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制度化、长效化,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与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环境执法效果。
(三)加大后督察和责任追究力度。
结合落实《
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环保部令第1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组织对2010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开展后督察。对后督察中发现拒不执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进一步的处理和强制措施。区领导小组要组织对2010年所有挂牌督办案件和涉及重金属违法案件的处罚、处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后督察。
加大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并移送法院,追究法律责任。区监察局要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环保部令第10号)严肃追究责任,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要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采取现场新闻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开环境信息,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要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严重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进度安排
(一)集中检查整治阶段(至2011年10月中旬)。
在全面完成动员部署工作基础上,按照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工作重点,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和中小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餐饮业油烟污染和扬尘污染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对重点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并按时报送各类工作情况报告。
1.7月10日前报送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及含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情况报告;
2.7月10日前、9月25日前分别报送挂牌督办案件立案和查处工作情况(不少于3个);
3.10月10日前报送污染减排重点行业、中小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餐饮业油烟污染、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二)监督检查和总结阶段(2011年10月中旬至2011年11月底)。
领导小组对本区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各镇乡政府、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认真总结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经验和不足,召开总结会议,并于2011年1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
附件:
1.怀柔区2011年度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怀柔区2011年度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3.怀柔区2011年度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执法检查计划
附件1:
怀柔区2011年度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文广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高 君 区环保局局长
成 员:金庚申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怀明 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
任武军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曹立仓 区市政市容委主任
杜连明 区监察局局长
张 卫 区司法局局长
张宏宇 区财政局局长
堵凤春 区水务局局长
李振林 区安全监管局长
姜再明 区农业局局长
史宗祥 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廷军 工商分局局长
温瑞杰 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金 学 怀柔供电公司总经理
喻永刚 怀柔镇镇长
韩 利 庙城镇镇长
宋霁朋 北房镇镇长
田 杰 杨宋镇镇长
李树海 桥梓镇镇长
彭明祥 雁栖镇镇长
马天彪 怀北镇镇长
王立臣 渤海镇镇长
任占智 九渡河镇镇长
肖正凯 琉璃庙镇镇长
周福刚 汤河口镇镇长
张 军 宝山镇镇长
彭玉柱 长哨营满族乡乡长
彭明生 喇叭沟门满族乡乡长
附件2:
怀柔区2011年度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序号
| 单位
|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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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区环保局
| 负责承办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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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发展改革委
|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审批,组织对重点行业重金属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与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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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经济信息化委
| 负责组织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做好“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企业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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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监察局
|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依纪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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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区司法局
| 将环保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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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财政局
| 负责做好财政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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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负责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逐步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违法记录纳入建筑企业不良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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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区市政市容委
| 负责对垃圾填埋场统一监管工作,加快大型垃圾填埋场全密闭等污染防治工程进度;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整合工程,加紧推进建成区燃煤锅炉改天然气工程,确保2011年二氧化硫削减3﹪指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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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区水务局
| 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建设运营单位的监管,督促各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实现2011年水污染物减排2%的目标;加强对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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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工商分局
| 负责依法责令关停企业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依据工商管理法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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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区安全监管局
| 负责对重金属排放企业、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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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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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区农业局
| 负责组织重点流域畜禽养殖场的粪污治理;落实农业源污染减排项目,确保2011年怀柔区农业污染减排2﹪指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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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区城管大队
| 负责对露天烧烤、煤炉、焚烧垃圾和向河道倾倒垃圾、污水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治理。加大对施工扬尘、道路遗撒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扬尘污染严重工地进行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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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怀柔供电公司
| 负责监督电力企业按照政府决定要求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监督检查电力企业排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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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雁栖经济开发区
管委会
| 加强对园区企业的行业管理。组织开发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设立企业环境监督员,督促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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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各镇乡政府
| 配合相关部门的环保专项执法检查;配合搞好所属辖区内违法排污企业取缔、关闭等整改措施的落实、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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