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怀政办发〔2009〕61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办字〔2009〕35号)和《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怀政发〔2009〕24号),设立北京市怀柔区统计局(简称区统计局)。区统计局是负责本区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转变的职责:
1.强化对区域发展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的职能。
2.加强对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关于统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的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