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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荆政发〔20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0〕75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改革发展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新农村综合服务体系、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打造一批体制新、机制活、有较强竞争力的社有企业,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把我市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努力开创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新局面。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网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按照县级建配送中心、乡镇建超市、村建农资连锁店的形式,全面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完善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形成覆盖全市农村市场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建设区域性化肥交易市场和化肥储备制度。加快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日用消费品零售商合作,培育社有连锁经营骨干企业,加快整合经营网络,加强县级配送中心和农村小超市、便民店建设,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配送中心为支撑、乡镇店为骨干、村级综合服务社为终端的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络体系;鼓励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通讯器材、烟花爆竹、食盐、建材等连锁经营业务。发改、财政、商务等部门要按照支持日用消费品下乡的有关政策给予补贴。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支持供销合作社在烟花爆竹经营中所发挥的主渠道作用,促进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建立规范、有序、安全的烟花爆竹经营管理体系。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农副产品流通加工企业和兴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农产品仓储运输业务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发展检验检测项目,建立卫生、质量可追溯制度;支持供销合作社棉花企业建设仓储、加工、储备设施,开展棉花套期保值业务,促进全市棉花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区域集散交易市场和综合利用处理基地,依法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形成回收、分拣和加工利用一体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改、财政、商务、环保、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要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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