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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上海市松江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上海市松江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11年8月31日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和区委关于本区成立松江区选举委员会的通知,本区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于2011年10月至12月期间同步进行。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上海市松江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设立上海市松江区选举委员会。区选举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指导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上海市松江区选举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 任:
  阮荣富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主任:
  王建峰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
  刘 健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德强   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副局长
  孔海飞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 峥   区妇联副主席
  苏正洪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桂龙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沈欢军   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沈雪峰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张金涛   区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陆 青   团区委副书记
  陆忠新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陆朝晖   区纪委副书记
  季 明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季劲松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秘书科科长
  施伟康   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夏 武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夏银弟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顾 彬   区总工会副主席
  曹喜云   区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副主任

  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季明兼任。

  上述人员如有变动,由各单位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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