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尊重儿童的自主性,增强儿童的主体意识。在制定有关儿童的政策时提供儿童表达意愿的途径,充分听取儿童的意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组织的重要作用,组织主题鲜明、时代感强的实践教育活动,让广大青少年和儿童在体验中成长。确保儿童有权对影响其本人的一切事项,自由发表自己的意见,维护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和文化生活的权益。尊重儿童的休闲权、娱乐权和精神需求,指导儿童自觉、有效、合理安排闲暇时间,鼓励儿童全面发展兴趣爱好。拓展现有“青少年社工”服务领域,建设专业儿童社工队伍,提高儿童社工队伍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
6、加强儿童医疗保障力度。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基金等参保率,推进重、大病儿童的医疗救助体系建设。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加大计划生育执法检查力度,保障男女儿童平等出生的机会。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生育指导和宣教服务。继续开展关爱女孩教育,加强艾滋病预防和生殖健康保健知识教育普及。减少未成年少女意外怀孕发生。(区人口计生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妇联)
(四)支持儿童全面发展,全面净化和优化儿童成长环境
发展目标:
进一步净化空气、水等自然环境,加大儿童产品的质量检测和监测,净化和优化社会文化环境,为儿童健康成长创设安全、健康、优质的文明社会。
主要指标:
1、户籍未成年人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重犯率控制在3%以内,有效控制来沪人员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和重犯率。(区法院、区综治办、区教育局)
2、儿童食品、用品、玩具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本区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为100%,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为100%。(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3、将5岁以下儿童意外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卫生局、公安分局、各成员单位)保障学生、儿童交通安全,依法在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区公安分局)
4、提高免费或低价向儿童开放各类科普、文化、体育等活动场所和教育基地的比例。确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违规率稳定在1.2%以下。(区科委、区教育局、区文广影视局、区体育局)
策略措施:
1、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体系建设,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公检法司未成年人专办机制联动建设,对未成年犯罪者在侦查、起诉、审判、矫治方面给予有别于成年人的保护。继续实施社会观护体系、联校工作、来沪青少年、社会特别观护四大工作项目。完善违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化观护机制,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完善“社工联校”工作制度,预防和减少在校生犯罪;加强来沪青少年管理服务站、专职来沪社工队伍建设,充实针对外来青少年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延伸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触角,不断拓展青少年司法保护领域。(区综治办、团区委、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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