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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全省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二)护士人力资源配置不足和使用不合理。按照《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三级医院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二级医院病区护士总数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4:1。目前,我省各医院普遍存在临床护士人力配备不足和不能统筹调配合理使用等问题。医院不能按照临床需要配备护士,护理管理人员片面认为护士数量不足难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临床科室不能按照患者需要合理安排护士工作,影响了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实施,也影响了人才培养和护理队伍建设。

  (三)责任制整体护理落实不到位。尽管一些医院实行了责任制分工,形式上每名护士有分管的患者,每名患者有了分管的责任护士,但对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认识和把握不到位,在整个工作安排和排班方式上使责任护士不能集基础护理、病情观察、用药、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于一体,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患者的分级护理不到位;在护士的分级管理、分层使用上更是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各医院结合不同病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探索完善。

  (四)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尽管在实施优质护理服务、改革临床护理模式的过程中,一些医院在逐步探索建立符合护理专业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但目前多数医院没有根据临床护理工作需要设置护理岗位,实施岗位管理,不能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分配政策也停留在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增加夜班费和在部分病区对不同岗位护士奖金系数进行调整等方面,没有建立起以护理服务数量、质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的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奖励评优挂钩的激励机制,影响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持续发展。

  四、下阶段工作要求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全面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是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体现医院公益性,促进医患和谐,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的有效举措。为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重点,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准确把握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实质,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有效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在协助医师完成治疗性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护理职责,为负责的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对医院的正确引导;医院领导要从管理层面研究解决影响临床护理发展和护士队伍建设的主要问题,加大推动力度,完善保障措施,提升医院整体服务水平;护理管理人员要准确把握优质护理服务的实质和内涵,创新思维、深化内涵,有效落实优质护理服务的各项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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