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加清洗车辆,重点路段变夜间人工清扫为机械洗扫。作业范围为:从西陵二路起(含西陵二路),下至港窑路止(不含港窑路),北至城东大道,南至沿江大道区域内,适合机械化洗扫的机动车道路。作业时间为每晚23时至次日早6时。
二是将环卫清扫保洁“两班制”调整为部分重点路段“三班制”。对洗扫作业路段,每天早7时至晚23时分两班对道路进行人工保洁;对夜班洗扫作业未覆盖的路段(主要是洗扫路段的人行道和未实行洗扫的路段),以及人流量大的路段和主要商业大街,分三班对道路进行人工清扫保洁。其它路段实行两班和两班延时保洁。
三是整治施工工地、待开发地块环境卫生以及建筑垃圾运输漏撒和乱倒现象。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内、5万平方米至10万平方米、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现场,分别向市城管局缴纳5万元、10万元、20万元保证金。由市城管局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对不落实相关工作措施的、造成污染的单位,相应扣除保证金。市住建委负责施工现场、拆迁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清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硬化施工道路,设置冲洗槽等文明施工设施,保持良好环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待开发地块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督促开发单位清理待开发闲置地块的垃圾,设置规范的围墙,进行必要美化。市城投公司负责所属施工工地和待开发地块的环境卫生管理。市交警支队负责查处散体流体物质的超载、超限、无证运输,确保不漏撒。
四是加大“野广告”治理力度。市公安局负责查处“野广告”印刷、制作、存放窝点,查处一起,处罚一起,罚款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部上缴市财政,再全部返还,整治盯人拉客、散发小广告行为。市城管局负责清除20条主要道路的“野广告”。各区政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葛洲坝城管局、三峡风景区宜昌管理局负责清除各自辖区内的“野广告”。市民政局负责清除路名牌及附着广告牌的“野广告”。市公交集团、市城投公司负责清除各自公汽站台及广告牌上“野广告”。三峡日报传媒集团负责清除阅报栏、报刊亭、宣传栏等设施上的“野广告”。市邮政局负责清除邮筒、邮箱、报刊栏等邮政设施上的“野广告”。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宜昌供电公司负责清除所属设施上的“野广告”。其中,胜利四路、西陵一路、沿江大道、东山大道区域内主要路段上的配电箱、通讯交接箱,要全部采用专用材料喷绘的公益广告进行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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