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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5、市环保局牵头,与市城管局联合查处饮食油烟污染行为。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及时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油烟污染行为,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二、行动部署

  (一)分专班统筹推进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四个领导小组,承担市容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动员、考评追责等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名单、责任附后)。

  (二)分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6月15日~7月1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要做到全民动员、全民参与,人人有责任、个个有任务。一是要加强媒体宣传,市级传媒要在宣传专班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宣传。二是深入开展专项宣传,综合整治专班要将整治的任务、方式方法、时间要求等向整治的对象作深入宣传,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作阻力。三是要广泛开展社区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与市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各单位各部门要发挥政治组织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五是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非法涂写、张贴“野广告”线索,市城管局根据举报线索查获违法行为人的,奖励100元;举报并协助市城管局查获违法行为人的,奖励200元;举报并协助市城管局捣毁“野广告”窝点、破获“野广告”违法团伙的,奖励1000元。其他各责任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并负责实施奖励。

  2、组织实施阶段(7月上旬~8月中旬)。各专项整治要在7月上旬之前全面展开,7月中旬要有明显进展,7月下旬要有明显成果,8月上旬要有全面性的变化,8月中旬要初步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各专班要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时间和任务倒排的方式,实行销号制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主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8月下旬)。市文明城市创建督导组要加大过程和结果的督办,市城调队要组织模拟检查,各级领导和专班要强化监督和领导,确保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

  (三)分组模拟测评

  1、组织两次模拟测评。市文明办委托市城调队,分别于7月初和8月初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组织随机模拟测评。将参与本次整治行动的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开发区、夷陵区(为第一组),以及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管理局、市住建委、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供电公司、宜昌车务段、三峡机场、建行三峡分行、工行三峡分行、农行三峡分行、中行三峡分行、招行宜昌分行、交行宜昌分行、湖北银行宜昌分行、中国电信宜昌分公司、中国移动宜昌分公司、中国联通宜昌分公司所属窗口行业(为第二组),分组进行测评排名,重点检查督促各区、各窗口行业落实工作任务。同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导组要加强对其它相关部门的检查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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