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初步形成了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较好,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提升。安全科技推广运用效果良好,3个县建成了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部分非煤矿山建成了井下视频监控系统,启动了化工企业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程,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安全生产基础不断夯实,以安全标准化创建为龙头,深入开展安全合格乡镇(街办)、平安社区、安全达标样板企业和安全标准化企业等“四个创建”活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顺利推行,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均做到持证合法生产经营。通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推动化工园区应急救援平台建设等,初步建立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良性发展,6家国家三级资质安全培训机构共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达10万余人,1200人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市、县两级全部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9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63个乡镇(街办)实行了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制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少数地方和单位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不完善,现场安全管理缺乏,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不规范、使用不到位,“三超”、“三违”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现象比较普遍。
二是安全生产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较低,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效果不明显。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和实用性,实际操作考核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救援装备不足,应急预案可操作性有待增强,应急演练未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基层监管力量薄弱。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能偏弱,安全监管力量呈现层层递减的“倒金字塔”格局,尤其是现场监管任务繁重的县、乡两级,监管力量十分薄弱。各级安全监管机构装备建设严重滞后,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四是职业健康监管亟待强化。职业危害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形成,矿山、冶金、化工、纺织、建材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职业危害,许多中小企业作业环境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常识和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