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1、进一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全局、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督办职能,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补充县级以上安全监管单位的人员编制,完善内设机构。加强县级、乡镇(街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组建县级安全监察执法大队,各乡镇(街办)全部建立安全监管站(所)。各级政府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装备建设配套资金,逐年增加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不断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保证监察执法必备的交通工具、专用设备及办公器材,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切实加强监管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满足监管工作的基本需要。

  3、加强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设置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类企业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装备设施。

  (三)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1、创建开放式公民终身安全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的组织引导作用,制定全民安全教育计划,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职业安全教育和新闻媒体经常性安全常识教育,加强农民工岗前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2、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按照“合理规划、有序发展、培优壮强、优势互补”的原则,完善三级资质培训机构,拓展四级资质培训机构,配置先进的教育培训设备,完善教学手段,建设1个市级和9个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规模以上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全部设置安全教育培训教室,逐步形成多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推进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

  3、建设与培训基地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基地。建立计算机网上考核系统,全面加强对各类人员培训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严把资格认证关口。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