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上交通: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安全检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治理,严防非危险化学品船舶夹带运输危险化学品。
7、建筑施工:健全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落实设计、施工、监理和安全监管“四方一责”制度,推进安全标准化工地(工段)建设。
8、特种设备:继续加强气瓶、储气井、压力管道、化工容器、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逐步实现规范管理,切实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
9、社会消防: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消防社会宣传,加强应急演练,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八)强化职业危害监管
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机制和监管机构,调整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监测检测装备,依法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查。一是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力度,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全面摸清全市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和职业危害情况,督促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二是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纺织、建筑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执法检查;三是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职业卫生安全许可,防止产生新的危害源;四是强化对粉尘、毒物等的监测监察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和标准,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控制职业危害。
四、支撑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工程。围绕事故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完善市、县两级监管监察执法用房、用车、便携式安全检测设备和个体防护设施,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用房达标率、监管执法装备配备达标率均达到100%。分批解决全市乡镇(街办)安全监管用房,配备车辆、电脑、照相机、摄像机以及个体防护等专用装备,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的现代化、标准化、效能化和信息化。
(二)企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建筑、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企业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100%通过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其他行业企业80%以上通过四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