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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保实现连续十年增产的意见


  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重大工程

  (一)认真实施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规划。继续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推进5个任务县和1个后备县的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切实抓好粮食产能县田间工程和农技服务体系建设,足额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严格实施标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力争建设高产稳产良田45.69万亩,改造中低产田39.4万亩,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22万亩。

  (二)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要求,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实施6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突出抓好6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加快全市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与改善灌溉面积23.6万亩,新增“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20万亩。

  (三)努力提高耕地质量。积极推广农机化新技术,启动实施耕地深耕深松工程,大力推广“整村连片、整乡推进”的作业模式,力争2012年完成100万亩保护性耕作任务,有条件的地方可给予适当补贴。大力推广小麦、玉米秸秆机械还田,力争玉米秸秆还田率达到80%以上。继续实施土壤有机质提升工程,鼓励增施有机肥,培肥地力。启动健康施肥行动,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

  六、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认真搞好小麦面积核定工作,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尽快发放到农民手中。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增加补贴资金。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适时启动预案,努力保持粮价合理水平。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重点搞好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保险,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落实奖励政策,对2012年度粮食种植面积大、单产水平高、总产增长幅度大的县(区)、乡镇和在粮食生产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营造发展粮食生产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水利、统计调查、粮食、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科技、财政部门要在资金扶持、项目安排、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利部门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灌溉面积;农业部门要搞好粮食生产指导,加快新品种和关键技术推广;统计调查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种因素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加强对粮食生产的分析研究,准确反映粮食产量;粮食部门要加强产销衔接,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气象部门要抓好天气预测预报,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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