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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申报201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申报201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三级医院,海南医学院,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1]08号)要求,结合我省工作的安排,现就做好申报201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时间分阶段进行。申报国家级项目填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省本级项目填报《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6)。

  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为新项目和备案项目。

  备案项目是指2011年举办的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不含备案项目),如拟在2012年继续举办,可申报备案。

  三、我省受理申报国家级新项目的时间为2011年8月1日-9月15日;受理国家级备案项目的时间为2010年8月1日-2012年1月16日。

  受理省本级新项目的时间为2010年8月30日-11月1日;受理备案项目的时间为2010年10月8日-2012年1月10日。

  四、国家级新项目和备案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各单位申报人在网上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同时,还需向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申报国家新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申报备案项目除需报送《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3)外,还需同时报送上年项目执行教材:《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见附件5)、总结、考试试题、项目活动日程表、学员通讯录等。

  以上申报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省本级新项目须填写《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6),经市、县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做出意见并加盖上公章后逐级上报;省本级备案项目,申报材料同国家级的要求与材料相同。

  六、申报2012年国家级和省本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申报省本级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每一个项目只能在一处申报。

  七、为加强项目管理,2012年起我会参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兄弟省市的作法,原则上不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项目,也不审批临时增加项目,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有关信息可登录海南省卫生厅网站,网址:www.wst.hainan.gov.cn.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

  海口市海府路42号,联系电话:65388351。

  联系人:郑学兴

  附件:
  1.关于申报201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略)
  2.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4.2012年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5.海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6.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学员花名册
  (以上表格可直接从网上下载)

  二Ο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2
  本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汇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举办地点

(远程项目系教学网站)

 

举办起止时间

 

教学情况

授课题目

授课教师

 

 

 

 

 

 

 

 

 

 

 

 

 

 

 

 

实际培训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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