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小组的通知
(宝府办〔2011〕7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规范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提高土地储备资金运作效率,做好土地储备成本的预算编制、项目决算和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成本认定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连正华 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邵雷明 区规划土地局局长
副 组 长:顾 斌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忠民 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
沈金鑫 区城投中心主任
翁佩华 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成 员:叶建英 区建设交通委副主任
邱大德 区审计局副局长
徐爱国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刘绪和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