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残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巩固完善区、镇(街道)、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体系,拓展基层残疾人工作领域,促进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
──区残联干部队伍中残疾人干部占10%以上。各镇(街道)配齐配强残联工作者队伍,夯实基层残疾人工作基础;积极发挥村(居)委残疾人协会、社区残疾人工作助理员作用,运用社会化工作方法,切实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
──加强对各专门协会的指导,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作用,在残疾人中广泛开展学习、读书、文化体育等活动,丰富和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加强对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教育,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协调、破解难题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开展先进模范表彰工作,树立典范,激励残疾人自尊、自强、自信、自立。
(十)社区残疾人工作目标
──构筑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拓展社区残疾人工作内容,开创社区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健全社区残疾人助理员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助理员队伍的服务功能,为残疾人就近就地提供各种按需服务。
──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坚持“资源共享、融为一体”的原则,着重做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康复、维权、文体活动、无障碍建设、扶残助残等各项服务工作。
(十一)无障碍建设工作目标
──继续贯彻执行《全国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标准》、《
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定,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在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等推进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努力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区。
──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规划和新建项目的管理,坚持高起点规划、一体化设计、高质量建设。采取有力措施,把好规划、设计、审图、施工、验收关,从源头上确保新建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加大对原有建筑物、道路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力度。按照市统一标准,在宾馆、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无障碍设施,提升城区文明程度。
──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无障碍设施建设督导大队的检查、监督作用,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检查监督,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