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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2011年下半年价格调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由市物价局负责组织对百色城区销售的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控制。最高零售价格不得超过110元/14.5公斤罐,合理差价部分由市财政先垫支,后从下半年价格调节基金补回。(由市物价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5.由市发展改革委、水产畜牧兽医局、商务局负责约谈生猪养殖企业,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承诺在特殊时期确保百色市场供应量的约定,保证百色市场生猪供应量。(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物价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主要表现在以猪肉、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为主的食品类价格大幅度上涨。因此,要遏制价格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必须高度重视粮食工作,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
  1.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重点抓好肉、禽、蛋、奶、果、蔬等主要“菜篮子”品种的生产,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2. 右江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调整蔬菜种植结构,增加叶类蔬菜种植面积,集中供应本地市场。
  3. 增加市场供应量,重点是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影响权重大的猪肉、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等商品,要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大市场投放力度,并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控制外流量,确保我市市场供应总量增加,价格平稳。
  (三)进一步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
  1.严格政府调价项目出台。除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外,年内一律暂停出台新的政府提价措施。
  2.全面落实好自治区已出台的各项降价降费措施。
  (1)2011年6月至12月,对百色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元。
  (2)从2011年7月20日起,对全市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每罐(14.5公斤装)不得超过110元。
  (3)2011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对全市属于政府投资建设、产权国有以及国有流通企业投建的农贸市场,除实行招标的摊位外,其他摊位的集贸市场租赁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降低15%,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免收市场设施租赁费。对全市国有超市的进场费以及其他类似的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降低15%。
  (4)从2011年7月1日起,全市公有住房租金一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10%。
  (5)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有线电视安装收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50%。
  (6)2011年秋季学期,降低全市幼儿教育收费标准(城区降低15%、县城所在地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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