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贯彻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和降低农产品、家禽进超市的动植物检疫收费标准,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4.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物价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粮、油、肉、禽、蛋、主要蔬菜品种、罐装液化石油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及时反映价格变动情况,分析价格变化规律和特点,提高价格预测的准确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建议。
5.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四)加快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增强政府调控能力。
已有价格调节基金的县(区),要尽快启动价格调节基金,发挥价格调节基金调控物价的作用。
(五)继续抓好低收入群体生活补贴工作,努力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
四、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
平抑市场物价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加强会商。
市物价局、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及时研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及时分析价格走势及调控效果,研究提出针对性的价格调控意见和建议,供市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二)密切配合。
市市场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价格调控工作。市商务局、粮食局要科学合理确定平价猪肉、粮食、食用油的投放地点,制定实施细则;国家统计局百色调查队要研究如何更加科学合理采集物价指数数据,真实反映我市物价水平和采取一系列价格调控措施取得的预期效果,并在汇总上报物价数据过程中加强与物价、统计部门的沟通衔接。
(三)做好相关预案。
市物价局要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后的物价调控效果及时进行评估,同时要对由此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提出应对措施,预防媒体炒作和引发抢购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流通市场建设。
右江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住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研究规划建设百色城综合性果蔬批发市场和综合家禽牲畜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市场布局。
(五)继续加强农超对接工作。
市商务、农业、工商等部门要抓好农超对接工作,研究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产品直销渠道,确保农民和普通消费者都得到实惠。
(六)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