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第9号强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局,局直属各单位:
今年第9号强台风“梅花”于7月28日14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上生成,生成后强度不断加强,8月4日5时其中心位于杭州东南偏东方向1179公里的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14级,并向浙江沿海靠近,可能于6日晚在我省沿海登陆,将对我市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根据省民政厅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为全面做好灾害防御和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第9号强台风“梅花”防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民政部门、局直属各单位要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从维护群众利益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积极应对“梅花”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
二、严格制度,加强值班。防台抗台救灾期间,各地民政部门、局直属各单位要落实各项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灾害一旦发生,各地民政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第一线勘察灾情,汇总分析,按照《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按规定迅速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上报灾情。各地要严格规范灾情上报制度,灾害报表要通过民政部灾情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三、落实措施,积极备战。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从组织、人员、资金、物资等方面作好充分准备,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各地要组织力量对易灾地段和易灾群众进行一次排查,对房屋结构较差的敬老院、困难户、五保户进行全面核查,对可能发生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易灾区域,要充分利用已建的避灾场所,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对避灾安置场所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完善基本生活保障物资的补充和供应,确保随时启用,坚决杜绝次生灾害的发生。局直属各单位也要做好相应的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种隐患,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