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蚌埠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周春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张孝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操龙灿(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高 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王 兵(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祖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静(市发改委主任)

  刘自力(市科技局局长)

  彭 建(市经信委主任)

  赵同良(市监察局局长)

  王莉敏(市财政局局长)

  陈菊阳(市人社局局长)

  韩清华(市国土局局长)

  潘明生(市环保局局长)

  王 宏(市住建委主任、重点工程局局长)

  杨继顺(市审计局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