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工作的意见

  (十一)保证民生工程资金足额落实与快速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优先安排民生工程资金,调整支出结构,打足做实各项预算,确保民生资金不留缺口。配套资金要足额落实,对计划指标暂未下达的项目要提前预留,对新增和扩面提标项目要及时追加。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畅通民生工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要即到即拨,地方配套资金要超序时拨付,上级补助资金暂未到位的,要按工程优先的原则,由地方财政先行垫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加快资金拨付,保证拨付进度不低于序时进度;加快资金支出,保证支出进度不低于建设进度。
  (十二)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的使用管理。制定和完善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办法。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不定期对民生工程资金的配套、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有序使用、管理规范、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贪污浪费、虚报冒领等行为的发生。发生违规违纪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影响全市考核的,市民生办将提请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取消该县区年终考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深入政策宣传,提升民生工程宣传效果
  (十三)建立稳定的政策宣传队伍。市直牵头部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要落实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工作人员,市、县(区)各牵头部门及各乡镇民生工程联络员同时是政策宣传员,每个自然村要落实1名宣讲员,各中心学校要落实1名民生工程政策宣教员,负责各辖区、各系统的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工作,形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宣传网络,保证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
  (十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将每年4月份定为"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月",组织开展"民生四进"活动,让民生工程政策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民生工程大走访活动,以受益对象为重点,进村入户,广泛征集群众对民生工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通过大走访提升宣传效果。各县、区政府是政策宣传和大走访的实施主体,市直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牵头项目的宣传,并对走访效果进行回访调查。
  (十五)充分发挥各专业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亳州晚报》、亳州广播电视台、亳州新闻网等媒体要开设民生专栏,亳州电视台《新闻联播》、《药都时空》、《走进农家》等群众喜爱的栏目要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各县、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专业媒体要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每年要组织两轮民生工程系列宣传活动,上半年重点对各项民生工程政策规定、实施程序、质量要求等进行逐项解读,下半年重点对建设成效、先进经验、群众反映等进行分项宣传。
  五、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