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统计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数量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1〕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切实摸清全市限额以上流通企业数量,准确掌握商贸企业的基本情况。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8月30日全市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数量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区)、三园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配合,狠抓落实
清理统计工作涉及面宽量大,时间紧,任务重,由区县、园(区)负总责,部门牵头统计,商务、旅游、工商、税务、药监等部门配合,主动参与,街道、社区要认真组织开展清理统计工作,确保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要求应统尽统。
三、清理范围及重点
主要清理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含批零兼营企业)、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和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相关行业个体工商户。重点清理2011年8月30日前漏统的限额以上企业情况;2011年1月1日后由限额以下增长为限额以上企业的情况;2011年1月1日后新开业的限额以上企业;原限额以上企业停业、歇业的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8月10日-25日)。为组织开展清理阶段。
(二)第二阶段(8月26日-30日)为汇总上报阶段。以县(区)、园区为单位,将辖区内限额以上企业有关情况汇总,并上报市统计局、市商务局。
附件:遂宁市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调查统计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
遂宁市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调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经营类型 | 年营业额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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