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建立“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手续、优化服务流程,强化服务效率。
11、建立跟踪联系制度,对有意向增资、投资的企业和项目,为企业做好风险指导、技术咨询、融资服务、法规宣传等服务。
12、创新合作开发模式,可采用园区与企业集团合作,共同建设产业基地,降低企业商务成本等多种灵活方式,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人才支持
13、凡被生物医药企业正式聘用,符合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人才,优先为其提供高效的居住证办理服务;对其中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工作业绩良好的高级、紧缺人才,优先为其申请办理沪籍,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学。
14、对本区生物医药企业引进的博士学历、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才,以及硕士学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经区政府批准,其在本区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可由区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20万元、5万元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购房优惠。
上述人才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经审核批准,其后三年之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形成的区级地方收入部分,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50%的额度奖励给本人。
15、积极发挥区、镇二级人才服务站作用,开展人才信息对接、人才培训等服务工作。
16、建立“生物医药咨询专家库”,积极吸收国内外生物医药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借助外脑为金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出谋献策。
(五)其他事项
17、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预期效益好的生物医药建设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在政策上进一步倾斜;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另行给予奖励。
18、企业应按照项目“设计纲领”和“投资承诺”做到达产达纲,在承诺期限内未达目标的,不享受本意见有关政策。
四、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金山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在特殊时期,发扬特殊精神,落实特殊措施。二大产业基地要成立专题招商项目组,建立服务专线机制,并聘请专家担任技术顾问,从组织机制上保证生物医药产业的顺利推进。
(二)明确企业主体,聚焦重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