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应急办《金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金府办〔2009〕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应急办制订的《金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四日
金山区处置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范与处置雨雪冰冻灾害,避免次生、衍生灾害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镇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区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应急工作。
1.3 基本情况
雨雪冰冻灾害是指低温时降水(雪、雨夹雪、霰、冻雨)或雨后低温形成的积雪、道路结冰,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城镇运行安全造成危害或影响的一种气象灾害。主要发生在冬季,但秋冬交接和冬春交接之际偶尔也会出现。
据1970~2007年资料统计,本区年平均降雪日数为7.5天,最多降雪日数达到22天,平均积雪日数为3.4天,最长连续积雪日数为7天,最大积雪深度达17厘米(1977年)。2008年1月25日-2月3日,本区持续出现雨雪冰冻天气,积雪厚度达14厘米,造成全区大棚压塌1387.6亩,2/3西甜瓜秧苗死亡,二麦、油菜受渍面积505万亩,蔬菜受损4599亩,果树苗木受损5141亩,直接经济损失2433万元。
1.4 雨雪冰冻的主要危害
路面湿滑,易造成交通拥堵,事故发生几率明显增加;水电煤等基础设施被破坏,影响水电煤等正常供应;户外施工、作业、运输等不能正常进行;农作物受冻害,农业设施受损。
2.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金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区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区雨雪冰冻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应急办负责。
2.2 工作机构
当雨雪冰冻达到Ⅲ级或以上响应标准时,区应急委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设立抗击雨雪冰冻灾害临时指挥机构,由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和各镇、街道、工业区分指挥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