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Ⅲ级响应
(1)Ⅲ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黄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黄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黄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黄色警报)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向各镇、街道、工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并向区抗雨雪冰冻指挥部报告,由区抗雨雪冰冻指挥部决定实施Ⅲ级应急响应。
(2)Ⅲ级响应行动:①建立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并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专题会商,提出专项工作安排。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②各镇、街道、工业区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建立分指挥部,落实区抗击雨雪冰冻指挥部的工作指示,密切关注积雪变化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向区抗击雨雪冰冻指挥部报告。③区抗击雨雪冰冻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做好物资机械、车辆设备和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进行道路、线路巡查维护,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及时排除险情。行人注意防寒防滑,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
5.3 Ⅱ级响应
(1)Ⅱ级响应标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①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雪橙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暴雪橙色警报)时;②路面尚存积雪,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道路结冰橙色警报(或区气象部门发布本地区道路结冰橙色警报)时;③因冰冻雪灾造成区域内严重交通阻塞、电力通讯中断、建筑物倒塌时;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迅速向各镇、街道、工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转发暴雪、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并向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由区抗击雨雪冰冻指挥部决定实施Ⅱ级应急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①区抗击雨雪冰冻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召开抗雨雪冰冻紧急会议,作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部署。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应急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②各镇、街道、工业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分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主要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入指挥岗位,落实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应急部署,密切关注本行政区域灾情,发现情况及时向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报告。③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联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领导带头做好24小时应急值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④全区各级应急队伍、物资机械、车辆设备进入应急处置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随时处置各类突发情况。⑤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线路和重点地段的巡查维护,及时排除险情。⑥建立安置场所,加强巡视检查,及时撤离危房中的群众,做好车站积压旅客的疏导安置工作。⑦加强高速公路、主要干道、城区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清除和融化,加强交通指挥,尽力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⑧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抗击雨雪冰冻知识宣传。人员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驾驶人员小心驾驶,车辆应当采取防滑措施。发动群众做好积雪清扫动员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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