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建更加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湖北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学院、省直机关工委党校、省党政干部华中师范大学培训部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明确功能定位,全面履行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加强对高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的指导,引导各高校基地依托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优势,利用优质资源,打造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培训领域和项目,积极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要根据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成长需要,加强自身培训基地建设,或充分利用其他培训资源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大力培育培训市场,鼓励和引导社会培训机构积极、有序地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大力开辟干部教育培训实践和实训基地,为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党性锻炼提供直观、生动的课堂。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的方针,积极利用境外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积极稳妥开展领导人才培训国际合作交流。
4、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加大对网络培训基础建设投入力度,规范干部网络培训管理,提高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利用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远程教育网等平台优势,整合全省省现有网络培训资源,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到201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规范高效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
(二)创新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运行机制
1、完善以需求调研和协调会商为重点的计划生成机制。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理念,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首要环节,并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深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对干部素质能力的新要求,提出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以此为依据设计培训项目,提出教学计划。干部所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成长需要,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提出培训计划初步方案后,要征求各地和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和培训对象的意见。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与培训机构和相关单位建立会商机制,认真研究年度培训计划和重点班次教学计划,形成正式方案后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通报。
2、建立激发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省级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全省高校培训基地,以及承担干部教育培训职能的社会培训机构资质认证标准,按照“按需确立、规模适度、质量优良、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的原则进行资质认证。推行项目管理制度,对部分培训项目和重点培训专题采取直接委托、招标等方式,在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高校培训基地和经过资质认证的社会培训机构中,择优确定培训项目承担者。加强对干部培训竞争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培训机构公平参与、规范运作、能进能出。到2012年,在全省各类专题研讨班中全面推行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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