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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加大抽检力度,强化监测预警
  各县区、各部门要完善监督抽检制度,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特别要针对生鲜乳收购、活畜贩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和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薄弱部位,乳制品、面粉及其制品、水产品、肉与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及畜禽饲料等重点品种,加大巡查和抽检监测力度,提高抽检监测频次,扩大抽检监测范围,规范公布抽检结果和非法行为查处情况。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建设,强化非法添加物和食品添加剂监测,及时开展安全评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按照农业部、卫生部的有关公告,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大宗食品的监测力度。对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非法添加物或易滥用的添加剂,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局。
  (五)引导行业自律,强化社会监督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食品行业中开展“讲诚信、保质量、树新风”活动,引导企业树立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监管部门按系统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行业组织要切实负起行业自律责任,积极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加强行业监督和培训,及时发现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并报告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的要通报批评。要强化社会监督,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切实落实对举报人的奖励,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举报。要积极支持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核查、及时回应媒体披露的食品安全问题。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管理
  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地发布相关新闻稿件,大力宣传专项行动的措施和成效,宣传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以及相应的惩处规定。要结合食品安全江淮行“六进”等活动,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基层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宣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汇总本地区、本部门严打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于每周一10:00时前将上一周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并分别于6月20日、11月25日和2011年12月15前将排查摸底报告、自查验收报告和严打专项工作总结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64-3379645,电子邮箱:laspaq@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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