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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防局关于开展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防局关于开展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房政办发〔2011〕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民防局《关于开展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六届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关于开展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区民防局  二○一一年七月)

  为规范全区地下空间(指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使用和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科学管理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安全稳定,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京办字[2011]10号)要求,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依法管理、规范使用,不断完善全区地下空间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建设首都高端制造业新区和现代生态休闲新城创造良好的地下空间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以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依法行政。
  (二)用途法定。地下空间必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使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平时使用人民防空工程要确保战时效能,并优先为公益事业服务。
  (三)安全使用。利用地下空间必须符合相关行业的安全规定和标准,确保安全。
  (四)统筹治理。坚持地上地下整体规划、综合利用、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合理处置。区分情况,分别对待,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
  (六)属地和产权人共同负责。一是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分级落实管理责任。二是严格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遵守管理法律和使用标准,恢复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用途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功能,利用地下空间为公益事业、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服务。
  (二)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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