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防局关于开展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二)房山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地下空间内无照、超规范经营等问题。
  (十三)房山规划分局负责根据区民防局、区住建委提供的地下空间目前用途情况,对擅自改建人民防空工程以及改变地下空间使用用途行为进行认定。
  (十四)区体育局负责依法查处地下空间内体育运动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
  (十五)区财政局。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做好有关资金保障工作。
  (十六)区商务委。负责依法查处地下空间内商业零售经营、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十七)区文委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地下空间内文化娱乐场所的违法经营行为。
  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相应的综合整治工作机构,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部署实施。
  六、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11年6月至7月)。
  1.调查摸底。各单位按照各自行政职责对全区地下空间集中进行全面调查,准确掌握地下空间的数量、产权单位、目前用途、居住人员情况和违法违规使用情况等,分类建立台帐,认真填写《北京市地下空间调查登记表》,并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方案。各单位在区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制定本行业的地下空间综合整治方案,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由区民防局与区住建委共同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全面提高全区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水平。
  3.动员部署。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对有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对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全面推动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分步推进(2011年8月至2013年12月)。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分阶段制定任务分解书,对地下空间进行全面清理、挂账整治,并将综合整治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内容,分阶段组织考评。
  第一阶段(2011年8月至2011年12月)。重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一是清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扰民的地下空间。二是清退与人防主管部门签订的使用合同到期的人民防空工程。三是宣传、学习新修订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并依据新要求规范地下空间的使用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