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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民防局关于开展全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二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巩固第一阶段整治成果,全面落实新修订的规章要求,继续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重点清退使用合同到期的人民防空工程。
  第三阶段(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清退使用合同到期的人民防空工程,重点整治使用合同未到期的人民防空工程。
  (三)检查督促,总结经验(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
  领导小组对照工作台帐,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未完成任务的,要限期整改。认真总结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经验,推动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促进地下空间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人员具体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方面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一是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对地下空间的执法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二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各单位按照各自检查标准,依法对全区在用地下空间进行联合检查,依法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全区地下空间安全无事故。
  (三)统筹协调。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要以保证安全稳定为前提,分步实施,稳妥推进,抓好落实。一是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各单位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二是要组织开展风险评估,细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应预案。三是要把握工作节奏和力度,科学统筹,分类推进,因地因事制宜,避免盲目性和“一刀切”,全面推进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稳步开展。
  (四)加强宣传。广泛宣传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做到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动员、全民参与、群防群治。
  (五)注重长效。通过这次综合整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管理网络,实现对地下空间使用情况的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附件:
  房山区地下空间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国懿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文礼  区民防局局长
  曹 磊  区住建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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