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城关街道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房山交通支队、区城管大队
2.城关城西集中供热中心及其配套管网、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于2011年11月7日前建成并投运,并拆除周边小型燃煤锅炉房。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城关街道、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房山交通支队、区城管大队
3.推动城中、吴店、鸿顺园三座集中供热中心及其配套管网、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在线监测和中控系统于2011年底前建成,并拆除周边小型燃煤锅炉房。2011年不产生减排效益。
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城关街道、区发改委、区财政局、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房山交通支队、区城管大队
4.保证燕山石化3号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除尘治理工程正常运行;确保燕山石化2号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除尘治理工程年内建成并通过环保验收。
责任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
5.关闭辖区内所有石灰厂企业。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房山国土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质监局、房山工商分局、区安监局、相关乡镇
6.关闭辖区内产能30万吨以下的水泥厂(不包含北京双山水泥集团)。
责任单位:区经信委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房山国土分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质监局、房山工商分局、区安监局、相关乡镇
7.完成对燕山石化电站锅炉烟气脱销工程。
责任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
8.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完成对水泥窑低氮燃烧改造及烟气脱销工程。
责任单位: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区环保局
(三)农业源污染物减排措施。
对北京茂康兴源养殖中心等14家畜禽养殖场新建综合污水设施。
责任单位:区农业局、相关企业
协办单位: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相关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工作会商制度。
成立房山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主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水务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经信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房山工商分局、区质监局、房山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环保局、房山交通支队、区城管大队、区燃气中心、区新农村办、区广电中心、各乡镇(街道)行政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