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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市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良乡建成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意见的通知

  由区商务委牵头,区城管大队、房山公安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综治办、区卫生局、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配合,依标准在适宜场所开办露天消夏餐饮。
  2.取缔非法露天烧烤。夏季来临,露天烧烤现象日趋严重,要坚决取缔非法露天烧烤。
  由区城管大队牵头,房山公安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综治办、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房山工商分局、房山交通支队、区爱卫会等部门积极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露天烧烤。
  (四)整治店外经营。
  对占路经营、店外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材加工、自行车销售等行业,杜绝“前场后店”现象,对不具备经营场所的门店,坚决予以取缔。
  由房山工商分局牵头,房山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城管大队、属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善现有市场经营及管理秩序。
  (五)整治非法小广告。
  一是区市政市容委及各产权单位加大清理力度,及时对喷涂、张贴的小广告进行粉刷、铲除。二是区城管大队对重点区域散发、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对非法小广告电话号码进行取证、停机处理。三是房山公安分局加大查处各类非法小广告窝点的力度,查处雇佣、指使未成年人从事违法行为的幕后指使者。四是区住建委加大对房地产行业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行为的宣传教育。
  (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
  1.整顿停车秩序。加快建设各类交通设施,规范停车区域,加大车辆乱停乱放处罚力度。
  由房山交通支队负责落实。
  2.改造停车场地。按照良乡建成区交通疏堵方案,加快进度,将良乡停车场(华冠购物中心对面)改扩建为立体式停车楼。
  由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抓紧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环境秩序管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力量整合,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建立牵头与协办单位共同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整体合力,有序开展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结合各专项行动进展,对环境秩序建设工作开展多角度、全方位、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推进工作。特别是对社区蔬菜直销网络建设等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得到百姓支持。同时,对一切扰乱环境秩序的无照商贩、黑车揽客等违法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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