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门路。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大力实施“生态立州、农业稳州、工业强州、旅游活州、科教兴州、城镇带州”战略,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把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调整结构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拓展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通过灵活形式实现就业,扩大就业容量;加快小城镇建设,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有序流动,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1.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从2009年起,全州三年内力争每年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不少于2000个,用于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2.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和担保服务,着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从2009年起,全州力争每年各类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3000人就业。要积极实施“万户小老板”工程,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小额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税收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其对扩大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3.积极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搭建创业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指导,加大创业培训和扶持,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提供一次免费创业培训,并提供创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小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帮助对反担保有困难、创业项目可行、诚信度好的有志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可降低反担保门槛或取消反担保。着力改善创业环境,加强创业指导,强化创业服务,帮助有志创业的劳动者成功创业。从2009年起,全州力争每年创业带动就业1500人以上。
  4.进一步解决好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人员的经营场地问题,拓展和规范灵活就业形式。在城市规划和整顿市容时,劳动保障、经贸、建设、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合理安排下岗失业人员的经营场地,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商贸市场应安排不低于20%的经营摊位,优惠租售给下岗失业人员。正确引导广大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全州力争每年实现灵活就业8000人以上。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政策,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