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生产环节监管。
强化生产环节质量管控。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种养业生产和生鲜乳加工,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用水。推行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严格落实好基地建设、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到位。大力推进“三品一标”认证,重点加大无公害认证审核和证后监管力度。农业执法部门要全面推行“风险分级、量化监督、档案管理”的监管模式,有效控制风险隐患,提高农业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各项生产及管理记录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生产过程中对农产品的抽检数量和频次,严厉查处违禁药物、添加剂使用和违反休药期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动植物病虫害的检疫、防疫和防治工作,提升对动植物疫情的防控水平。
(四)强化加工与运输环节监管。
加强对生鲜乳收购、运输与加工的监管,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和监督抽查制度,对生鲜乳的违规运输、加工过程中违法使用“三聚氰胺”添加剂等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加强对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运输审批、审核验证工作。对进京的动物及其产品要严格查验检疫证明,严防外埠不合格农产品流入我区。要加强生猪、牛、羊、禽类等动物屠宰加工的监管,严格检疫、监测,严厉查处“瘦肉精”的添加使用。
(五)强化市场与流通环节监管。
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市场流通环节监管,健全商户经营档案和进销货台帐,完善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进货检疫证明和标志标识查验。加大对农产品市场水产品和蔬菜瓜果类药物残留和违禁药物的抽查监测力度。鼓励和引导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农产品经营企业建立自律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加大自检自测力度。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探讨建立“生产有记录、流向有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新模式,全面提升我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细化职责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为切实加强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委、区农业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种植中心行政正职任副组长的房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日常工作。
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如下: